各位亲爱的招商团长
  为了构建更健康、有序的网络营销环境,推动阿里妈妈平台的健康、稳定发展,阿里妈妈将对《招商团长日常管理规范》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
  新增内容:
  1、准入规则:
  申请成为招商团长的阿里妈妈账号必须为企业账号(即绑定的支付宝为企业支付宝),招商团长申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
  自申请招商团长之日起最近一个自然月的阿里妈妈账户内淘宝客结算收入(即月结后账户内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等于8000元。
  2、招商团长能力评估取消“月结算服务费≥5万”招商效果考核要求;
  3、招商团长申请方式变更,申请方式:“淘宝联盟PC后台---管理---招商团长备案---我要成为招商团长”中进行申请。具体请在12月产品升级后在页面进行申请。
  声明:预计将于2019年12月底生效,适用于招商团长,对淘宝客无影响。
  声明:开发淘宝客软件,原生app、小程序、公众号、返利机器人等,了解更多详情+V:leianran123456